北宋的都城東京(今開封)是當時世界上著名的大城市,有20多萬戶人家。也和唐都長安一樣,建立了非常嚴格的“坊”、“市”制度,即坊內是居民區(qū),不許沿街開設店鋪,商業(yè)活動只限于“市內”。隨著經濟的發(fā)展、商業(yè)活動頻繁和人口的不斷增長,商業(yè)活動已不限于“市內”。到宋仁宗景年間(1034年—1038年),政府終于作出了讓步,允許居民臨街開設店鋪。在這樣的歷史條件和社會經濟基礎上,為滿足人們精神文化需要,專供藝人賣藝的營業(yè)性長期固定演出場所——瓦肆,應運而生。
瓦肆也叫“瓦子”、“瓦舍”、“勾欄”等。南宋吳自牧在《夢粱錄》中說“瓦舍者,謂其‘來時瓦合,去時瓦解’之意,易聚易散也”。宋朝耐得翁在《都城紀勝》中也說“瓦者,野合易散之意也”。而“肆”則指的是店鋪,如酒肆、茶肆等。而叫“勾欄”則是因為在娛樂場所周圍裝有一些木欄桿或葦箔(即用蘆葦或秫秸編成的簾子)之類的東西,內設幾個棚座,供江湖藝人演出雜劇、舞樂、木偶戲、皮影戲、武術、雜耍、踢球等,也有講述各種歷史故事的“說話”。瓦子不僅是娛樂場所,也是買賣生意興隆的地方。
據史書記載,宋徽宗崇寧年間(1102年—1106年),東京的瓦舍很多,幾乎遍布全城,有大有小,大的可容納幾千人,小的也可容納百人左右,最著名的有潘樓瓦子、桑家瓦子、朱家橋瓦子、州東瓦子、州西瓦子、?甸T瓦子、相國寺瓦子等。每座瓦子內都有很多勾欄棚。這些勾欄內,“不以風雪寒暑,諸棚看人,日日如是”。至于勾欄的內部結構,從張擇端的《清明上河圖》(如圖)中的高臺畫面可以看出,舞臺面距地約一人高,舞臺從中隔為前后兩部分,前臺三面設矮欄,深處為樂床,后臺為“戲房”,供演員化妝、換衣及休息之用,頂棚用葦箔遮擋。勾欄門口掛著寫有演出劇目及演員名字的牌子,有人專門負責收錢,高聲吆喝,以招攬觀眾。臺上表演精彩,臺下觀眾濟濟,人頭攢動。層出不窮的演出,令人流連忘返。
瓦肆從北宋時期開始出現(xiàn),歷代都有發(fā)展,場所逐漸固定,設備逐漸齊全,規(guī)模由小到大,娛樂項目由少到多。正如明代人所撰寫的《如夢錄》中稱當時相國寺瓦子內各種娛樂活動,商販酒肆等“百藝逞能”,“熱鬧無比”。到了清代,相國寺內的娛樂活動不減當年,說書、墜子、相聲、皮影、戲法、武術、雜耍的演出終年不斷,每天都吸引著大批顧客和觀眾,既有眾多的市民,也有不少官僚、士大夫及其家眷涉足其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