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灣族原住民目前約有4萬人左右,為臺灣原住民中的第三大族,分布于屏東、臺東兩縣,排灣社會中有貴族制度,并有世襲法,在竹竿祭中充分反映出來,而使祭典獨樹一幟。
傳說排灣族發(fā)源于大武山,祖靈依部落墾拓先后依序巡訪,每輪需時5年左右,故以祭祀祖靈為旨的竹竿祭,便5年舉行一次,所以又稱五年祭,是排灣族社會最重要的祭典;但目前僅屏東縣來義鄉(xiāng)的古棲村和臺東縣達仁鄉(xiāng)的土坂村仍保有這項祭儀,其中又以土板村的竹竿祭,保留了較完整的面貌。
整個儀式分前祭、刺球祭及送神三大部分。前祭部分以女巫在祖靈屋內向山、河神祈求平安開始;事前,女巫們亦在村外搭設竹棚,供惡靈棲身,以防其進入村中干擾祭儀。布置妥當后,族人們誠敬地邀請祖靈降臨,與族人同樂。
祭典的高潮是最后一天的刺球祭,刺球用的竹竿長約8公尺,是由祭司、頭目等人擇定時間、地點砍取而來,使用前且須過火驅邪;竹竿的長度、紋飾因刺球者的身分而有別,所刺之球則以軟藤編制,大小如壘球,并系上細繩,看起來既像球的尾巴,又像是扎著辮子的人頭。典禮開始時,祭司將10顆分別代表不同意義的滕球依次拋向空中,只見二、三十支竹竿迎向場中,爭相搶刺藤球,好不壯觀。10球陸續(xù)接畢后,村中男丁進場自由拋擲藤球,這些自由球并無特殊意義,但須等到主管的竹竿刺中藤球后,儀式才告一段落。這時,刺球者齊將自己的竹竿劈斷,持著竿頭疾沖回家,因為他們相信,祖靈仍停留在竹竿上,這些竹竿日后也僅能供頭目搭造房屋,一般人不得利用。
一番儀式后,族人恭送祖靈回到大武山,沿途繞經每戶人家,傳統(tǒng)上,各家各戶會奉獻小米糕,如今則有以現金、雜貨代替者,頗似漢人舞龍、舞獅的習俗。儀式結束后,會進行盛大的歌舞活動,歡慶祭典圓滿達成。
竹竿祭為期約5天,最高潮的刺球儀式在最后一天舉行,通常是在每5年的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