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態(tài)度都應一致,購物與否不是判斷客人好壞的標準。
世界各國都十分重視旅游商品和紀念品的開發(fā)、生產(chǎn)和促銷,并視作爭奪游客的魅力因素、增加旅游收入的重要手段。據(jù)統(tǒng)計,在世界各國旅游總消費中,用于購物消費的部分高大50%以上,在新加坡、香港等國家或地區(qū),銷售旅游商品和紀念品的收入比重已超過60%。導游人員對旅游商品的促銷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為了更有效地促銷商品,最大限度地滿足游客購物的需求,導游人員應做到如下幾點:
a、思想重視、態(tài)度積極。
每個導游人員必須認識到滿足旅游者的購物要求是導游服務工作的重要內(nèi)容之一,幫助旅游者購物導游人員責無旁貸。
b、熟悉商品、熱情宣傳。
為了滿足旅游者不同購物要求,導游人員應盡可能地多了解商品的產(chǎn)地、質(zhì)量、使用價值、銷售地點和價格等,并主動熱情地向他們宣傳,做好旅游者的購物參謀。
c、了解對象、因勢利導。
為了更好地促銷商品,導游人員不僅要熟悉中國的商品,還要做個有心人,設(shè)法了解旅游者是否有購物要求、購買能力及他們希望購買什么樣的商品,從而有針對性地提供購物服務,滿足旅游者的購物愿望。
d、掌握推銷原則。
導游人員做好購物服務必須建立在旅游者“需要購物、愿意購物”的基礎(chǔ)之上,不得強買強賣,違法亂紀。在推銷商品時,必須遵循下述原則:
第一,從游客的購物要求出發(fā),因勢利導。導游人員在提供導游服務過程中,不要過多安排購物時間,切忌強加于人,更忌拉旅游者到自己的“關(guān)系戶”購物圖謀私利,以免引起旅游者的反感。
第二,實事求是,維護信譽。介紹商品要實事求是,價格要合理公道;不得作失實的介紹,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亂真,不得亂漲價;嚴禁導游人員為了私利與不法商人相勾結(jié),坑蒙拐騙旅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