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佳話——張寧拒賄
http://m.b6man.com 添加時間:2017/9/7 16:32:40 來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點擊次數(shù):
張寧,字坤一,號載寓,明嘉靖四十二年(公元1563年)左右生,河南襄城人。萬歷十三(公元1585年)中舉,萬歷二十年(公元1592年)考中進士,萬歷二十二年(公元1594年)被朝廷選派到南京揚州府轄屬的江都縣任知縣。
張寧小時候讀到《漢書·黨錮傳》中士大夫們清正廉潔、不與宦官同流合污而受到打擊迫害時,禁不住以掌擊桌,嘆息道:“士大夫不具此風(fēng)骨,枉為人也。”
江都縣是商業(yè)繁榮之地,有稅務(wù)太監(jiān)常駐此地。后來,朝廷又派來了開采(礦務(wù))中使。這些太監(jiān)們常常來到地方各級衙署,端坐于大堂之上,以皇帝口諭或圣旨的名義發(fā)號施令,橫征暴斂。一些衙役胥吏只得跪拜聽命。張寧對這幫狐假虎威之徒痛狠切齒,恥於跪拜在他們腳下,但出于禮儀,只是站立揖讓而已。
江都縣有一個豪族子弟,考中進士在外地做官,其家族恃其勢力,常有不法行為,和鄰里發(fā)生糾紛而引起訴訟。這位官員為維護家族利益,在千里之外,給張寧修書一封,請求張寧能給予關(guān)照。張寧對轄區(qū)內(nèi)這個家族的行為十分氣憤,對于這位官員寫信要求關(guān)照的做法,感到可恥。為杜絕這種官場齷齪行為,第二天一早,張寧就把這封書信公開張貼在衙門之外的墻壁上,昭然于眾。
江都縣是食鹽的流通要地。這里一度是私販食鹽和官府運輸銷售食鹽并行的地方。一方面,私販私售食鹽有暴利可圖。但另一方面,這種行為影響了官府鹽業(yè)。為此,朝廷和上級官府多次傳檄江都及附近州縣,要求嚴厲查處和禁止私販私售食鹽行為。張寧雷勵風(fēng)行,發(fā)出布告,通令各處鹽店和商埠,嚴禁一切私販私售行為,并組織兵丁不分晝夜,巡邏各處商埠,檢查各處鹽業(yè)店鋪。一些私營鹽業(yè)者,暗中串通聯(lián)絡(luò)各鋪店主,募集黃金四千兩,以幫助縣衙公帑不足為借口,送到江都縣衙。張寧問明來龍去脈,當(dāng)堂將禮單拋擲地上,喝令來人將黃金悉數(shù)抬出,否則將予以嚴懲。送禮者灰溜溜地抬著禮品,走出了江都縣衙。
江都縣因?qū)俳?jīng)濟繁華之地,京城及上司各級官署派來籌辦供品及其它用物的,絡(luò)繹不絕,加上他們的食宿招待,是江都的一大負擔(dān)。張寧對于派來的任務(wù),視輕重緩急,列出或先或后的次序、或籌辦或罷免的區(qū)別。有官差不解,或加以責(zé)問。張寧回答說,我不敢用我這里百姓的膏血去諛人。逢年過節(jié),下級官吏和地方紳士,也曾登門拜謁張寧,捎帶些禮品或禮金。張寧無論厚薄,一概拒之門外。
張寧因在江都縣政績卓著,官聲頗佳。四年后,朝廷擢遷他為南京刑部正六品的主事。數(shù)年后,又改派張寧為鳳陽府知府。正是:“清正廉潔顯風(fēng)骨,正直無私立人間。打擊不法顯神威,拒賄樹節(jié)美名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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