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網站推出“一元錢門票” 遭旅行社集體聲討
http://m.b6man.com 2014/10/16 15:05:55 來源:揚子晚報 點擊:次
新頒布的《旅游法》中規定,禁止零負團費等低價攬客的行為,日前,常州旅游部門召開的《旅游法》實施一周年座談會上,常州青旅、國旅、春秋國旅等旅行社以及景區悉數到場,不過,會上,眾多旅游企業聲討旅游網站的“一元錢門票”,對本已經步履維艱的旅游行業更是雪上加霜,但這在《旅游法》上卻沒有體現,但旅行社認為,旅游網站推出的形形色色一元搶購景區門票行為有悖于《旅游法》。
“一元門票”攪動市場
“我們不能低價攬客,但旅游網站卻和景區大搞一元錢門票,這讓我們情何以堪?”座談會現場,旅行社老總們叫苦連天。一家旅行社老總的負責人稱,《旅游法》實施一年來,可喜的是,打擊了旅行社靈符團費、黑旅行社以及黑導游等情況,常州市旅游市場有了明顯好轉,零負團費、強迫購物、自費項目等行為得到了有效遏制,截止目前,常州沒有發生一起旅游處罰案件。總體上,旅行社以及相關旅游企業朝著積極健康的方向發展。但受政策以及大環境影響,旅游企業發展也面臨重重困境。出現禁止零負團費喝強迫購物等條款時,不少旅行社的導游則直接提出了辭職。為此,旅行社不得不加薪挽留。盡管如此,還是有不少導游選擇轉行。另外,一些旅游網站和旅游景區合作推出“一元門票”時,這也讓旅行社苦不堪言。游客直接同旅游網站簽訂協議,讓旅行社的顧客大量流失。不少旅行社的老總認為,旅游網站可以搞一元門票,旅行社搞低價團費就要受到處罰。這是法律空白的地方,應該加強管理,健全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旅游法》,應盡快出臺地方性《旅游法》實施細則等規范性文件,一方面要對《旅游法》相關條款進行明確和解釋,如“不合理的低價”如何界定,實踐中調查取證比較困難;如何認定“購物點”,“景點化”購物場所是否算購物點;游客意外責任險到底應該誰來買等問題。另一方面要對已有的法規規章等進行修訂,完善規范性文件體系,從而為旅游監管和執法提供依據,提升法律的可操作性,引導旅游企業合法經營。
常州旅游部門表示,《旅游法》實施后,旅游市場秩序明顯好轉,但從今年開始,“零負團費”、“強迫購物”等違法行為“死灰復燃”,表現在云南、港澳、韓國等地旅行社批發商以不合理的低價到來常州市推銷旅游產品。只有從源頭上斬斷低價旅游鏈,才能從根本上保證旅行社的規范經營;《旅游法》對合法注冊的旅行社監管十分明確,對其他非法旅游業務經營者的監管存在嚴重缺失。如網絡、電視臺、保健品以及保險行業推出的旅游業務。
國內組團價普漲三五成
據了解,旅游企業自覺按照《旅游法》的要求,積極調整經營方式,推進產品轉型升級,旅游市場秩序更加規范。其次,從產品價格看,常州旅行社以組團為主,受目的地旅游產品價格影響,國內組團價格普遍上漲30%—50%,出境游價格總體上漲40%左右,其中港澳線價格上漲超過70%。今年,常州市景區有不少新項目投入運營,如天目湖水世界、嬉戲海、恐龍園夢幻莊園等,進一步提升了景區的娛樂性和吸引力,部分景區門票也相應的有所提高。
從企業效益看,受旅游產品價格上漲以及宏觀經濟增長趨緩,控制公務消費等多種因素影響,今年以來旅游團隊大幅減少,旅行社營收下滑明顯,而導游服務費用、租車費用、市場營銷推廣費用等經營成本的增加致使經營利潤微乎其微。酒店服務業方面,常州高星級酒店經營情況與去年基本持平,但低星級酒店的經營狀態則停滯不前甚至略有下滑。景區方面,受多方因素影響,接待游客人數增長速度有趨緩跡象,但旅游中游客二次消費比重增加,旅游總收入仍呈增長態勢。
旅游企業加快轉型升級
從產品轉型看,很多旅行社積極探索新的經營方式,加快產品轉型升級,調整投資結構,適應市場變化。面對客源減少,經營狀況不佳的情況,一些小旅行社主動與本地大社合作,為大社接攬客源,成為大社的“小門市”;一些旅行社積極與電商、酒店、景區聯動,大力拓展散客業務,擴大市場份額;一些旅行社改變投資結構,或與景區點合作深度開發旅游產品,或投資主題酒店、快捷酒店,變單一旅行社業務為多元化經營,降低經營風險。
常州擬建旅游事故應急合作機制
據悉,今后,旅游部門將重點整治,以規范“一日游”市場秩序,打擊“黑車、黑導、黑社”為重點, 重點查處無資質經營旅游業務、無導游資格執業的違法行為;旅游企業以不合理低價,組織從事旅游經營活動行為;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通過合同外加點收費等欺客宰客行為;以“燒香、解簽”等為名,誘導欺騙游客違法行為等。建立了旅游安全和市場秩序長效管理機制。同時,搭建旅游事故應急處置服務平臺。在本地建立旅游應急響應機制的基礎上,嘗試建立旅游事故應急處置跨區域互助合作機制,特別是尋求周邊城市和主要合作城市之間的旅游事故應急合作機制。
“一元門票”攪動市場
“我們不能低價攬客,但旅游網站卻和景區大搞一元錢門票,這讓我們情何以堪?”座談會現場,旅行社老總們叫苦連天。一家旅行社老總的負責人稱,《旅游法》實施一年來,可喜的是,打擊了旅行社靈符團費、黑旅行社以及黑導游等情況,常州市旅游市場有了明顯好轉,零負團費、強迫購物、自費項目等行為得到了有效遏制,截止目前,常州沒有發生一起旅游處罰案件。總體上,旅行社以及相關旅游企業朝著積極健康的方向發展。但受政策以及大環境影響,旅游企業發展也面臨重重困境。出現禁止零負團費喝強迫購物等條款時,不少旅行社的導游則直接提出了辭職。為此,旅行社不得不加薪挽留。盡管如此,還是有不少導游選擇轉行。另外,一些旅游網站和旅游景區合作推出“一元門票”時,這也讓旅行社苦不堪言。游客直接同旅游網站簽訂協議,讓旅行社的顧客大量流失。不少旅行社的老總認為,旅游網站可以搞一元門票,旅行社搞低價團費就要受到處罰。這是法律空白的地方,應該加強管理,健全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旅游法》,應盡快出臺地方性《旅游法》實施細則等規范性文件,一方面要對《旅游法》相關條款進行明確和解釋,如“不合理的低價”如何界定,實踐中調查取證比較困難;如何認定“購物點”,“景點化”購物場所是否算購物點;游客意外責任險到底應該誰來買等問題。另一方面要對已有的法規規章等進行修訂,完善規范性文件體系,從而為旅游監管和執法提供依據,提升法律的可操作性,引導旅游企業合法經營。
常州旅游部門表示,《旅游法》實施后,旅游市場秩序明顯好轉,但從今年開始,“零負團費”、“強迫購物”等違法行為“死灰復燃”,表現在云南、港澳、韓國等地旅行社批發商以不合理的低價到來常州市推銷旅游產品。只有從源頭上斬斷低價旅游鏈,才能從根本上保證旅行社的規范經營;《旅游法》對合法注冊的旅行社監管十分明確,對其他非法旅游業務經營者的監管存在嚴重缺失。如網絡、電視臺、保健品以及保險行業推出的旅游業務。
國內組團價普漲三五成
據了解,旅游企業自覺按照《旅游法》的要求,積極調整經營方式,推進產品轉型升級,旅游市場秩序更加規范。其次,從產品價格看,常州旅行社以組團為主,受目的地旅游產品價格影響,國內組團價格普遍上漲30%—50%,出境游價格總體上漲40%左右,其中港澳線價格上漲超過70%。今年,常州市景區有不少新項目投入運營,如天目湖水世界、嬉戲海、恐龍園夢幻莊園等,進一步提升了景區的娛樂性和吸引力,部分景區門票也相應的有所提高。
從企業效益看,受旅游產品價格上漲以及宏觀經濟增長趨緩,控制公務消費等多種因素影響,今年以來旅游團隊大幅減少,旅行社營收下滑明顯,而導游服務費用、租車費用、市場營銷推廣費用等經營成本的增加致使經營利潤微乎其微。酒店服務業方面,常州高星級酒店經營情況與去年基本持平,但低星級酒店的經營狀態則停滯不前甚至略有下滑。景區方面,受多方因素影響,接待游客人數增長速度有趨緩跡象,但旅游中游客二次消費比重增加,旅游總收入仍呈增長態勢。
旅游企業加快轉型升級
從產品轉型看,很多旅行社積極探索新的經營方式,加快產品轉型升級,調整投資結構,適應市場變化。面對客源減少,經營狀況不佳的情況,一些小旅行社主動與本地大社合作,為大社接攬客源,成為大社的“小門市”;一些旅行社積極與電商、酒店、景區聯動,大力拓展散客業務,擴大市場份額;一些旅行社改變投資結構,或與景區點合作深度開發旅游產品,或投資主題酒店、快捷酒店,變單一旅行社業務為多元化經營,降低經營風險。
常州擬建旅游事故應急合作機制
據悉,今后,旅游部門將重點整治,以規范“一日游”市場秩序,打擊“黑車、黑導、黑社”為重點, 重點查處無資質經營旅游業務、無導游資格執業的違法行為;旅游企業以不合理低價,組織從事旅游經營活動行為;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通過合同外加點收費等欺客宰客行為;以“燒香、解簽”等為名,誘導欺騙游客違法行為等。建立了旅游安全和市場秩序長效管理機制。同時,搭建旅游事故應急處置服務平臺。在本地建立旅游應急響應機制的基礎上,嘗試建立旅游事故應急處置跨區域互助合作機制,特別是尋求周邊城市和主要合作城市之間的旅游事故應急合作機制。
作者:張戰斗 通訊員:徐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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