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陵故城位于新鄭市北18公里的龍王鄉(xiāng)古城師村東北角。
據文獻記載,秦王政十七年 (前230),秦滅韓,二十六年(前221),置苑陵縣,屬潁川郡。漢承秦制,苑陵縣屬司隸部河南郡。新朝王莽改苑陵縣為左亭縣,治所苑陵。東漢獻帝建安十七年(212),復改左亭縣為苑陵縣,屬司隸校尉部河南尹。三國,河南屬魏,苑陵屬司州河南尹。晉泰始二年(226),設滎陽郡,新鄭并入苑陵縣,治所苑陵,屬司州滎陽郡。東魏天平初年,分滎陽郡,設廣武郡,苑陵縣屬北豫州廣武郡。北齊、北周,苑陵縣改屬滎州。隋開皇十六年(596),恢復新鄭縣,隋煬帝大業(yè)初年,廢苑陵縣,并入新鄭縣,治所新鄭,屬豫州滎陽郡。據此,歷史學家認為此城為秦漢時期的苑陵故城。
此外,據《元和姓纂》、《尚友錄》記述,商代第23位國王武。ūP庚的侄子,公元前1250年—1191年在位)曾封其子文于苑(即苑陵)為侯爵,世稱苑侯。后代以爵名為氏,即苑姓。
1987年,鄭州市公布為鄭州市文物保護單位;2000年9月25日,河南省公布為河南省第三批文物保護單位(東周時期),并在南門外豎河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碑一通。 2013年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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