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燕子李三與霍元甲、黃飛鴻、大刀王五等豪俠齊名。鮮為人知的是,被稱為“燕子李三”的李景華與洛陽有著不解之緣。1916年,李景華隨賣藝的江湖班子來到洛陽,卻不幸蒙受不白之冤,被班主趕出藝班。身無分文、走投無路的李景華與幾名年輕乞丐在洛陽結義,他因此得名“燕子李三”。
1 貧家孝子,隨藝班闖江湖賣藝
“燕子李三”在民間傳說中有多個:一個是河北的俠盜,原名李景華;一個是山東的李圣武;一個是河北的李云龍,擅長輕功,又稱“燕子李”。
《西工文史資料》中記載一篇題為《燕子李三在西工》的文章,記述了被稱為“燕子李三”的李景華在洛陽的遭遇。
李景華,河北人,因家境貧寒,從小跟叔父到滄州學藝,貼補家用。他心靈手巧,又肯下苦功,不久就學到一身表演絕技。 1916年,李景華跟著一個賣藝的江湖班子由滄州來到洛陽,在老城的老集、東北隅一帶賣藝。由于他們演技精湛,節(jié)目新穎,很受各界觀眾的歡迎,因此藝班收入甚豐,李景華也得到較豐厚的報酬。
2 蒙受冤屈,洛陽結義得名號
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禍福。 李景華到洛陽不久,藝班里發(fā)生了一件令他終生難忘的事——藝班的財物失竊,班主懷疑是李景華所為。
為什么懷疑李景華呢?因為他貧窮。李景華從小過著吃了上頓沒下頓的日子,因此很能吃苦耐勞,進了藝班后總是省吃儉用,將省下的錢帶回家供養(yǎng)雙親。 藝班財物失竊后,班主看李景華平時過得寒酸,就懷疑是他盜賣了藝班的財物。趁李景華上臺演出時,班主叫人搜查了李景華的行裝。
他們在李景華的行裝里發(fā)現(xiàn)了一些錢——那是他平時省吃儉用積攢起來準備養(yǎng)家的錢。班主一口咬定,這些錢是李景華盜賣藝班財物所得,并將其作為證據(jù)將他趕出了藝班。
背著“盜賊”的名聲,沒有地方肯收留,身無分文的他只得沿街乞討。在乞討中,李景華遇上幾個年齡相近的乞丐,惺惺相惜,他們就在洛陽結義了。按年齡,李景華排行第三,就被稱為“李三”。
由于李景華輕功出眾,身輕如燕,故被稱為“燕子李三”。
3 豪俠義盜,行竊定有“義規(guī)”
據(jù)《燕子李三在西工》記載,李景華等人結義之后,看到社會上貧富不均,尤其是富豪們?yōu)楦徊蝗,想方設法掠奪窮苦百姓的血汗錢,令人恨之入骨,因此他們有了劫富濟貧的想法。為了生活,也為了救濟忍饑挨餓的窮人,他們從此干起了偷盜富豪的營生。
李景華行竊時,憑著他學來的頭朝下、緊貼著墻倒爬而上的“蝎子倒爬墻”的硬功夫,上下迅速,得心應手。他隨身攜帶一根特制的絲繩,繩的一頭拴有鐵爪,只要將絲繩上的鐵爪往樹上或梁上一拋,鐵爪抓牢后,他便能拉住絲繩行走如飛,越墻入室。
由于出身貧寒,李景華和這幫結義兄弟在行竊時還定有“義規(guī)”,即不偷勞苦大眾,專偷依仗權勢的豪門大戶。他們把偷來的錢財用于救濟災民和困難群眾。據(jù)說,李景華對行竊“義規(guī)”嚴格遵守,在江湖上闖蕩數(shù)十年,從無改變。
4 二次赴洛,盜竊吳佩孚部下白堅武私宅
成為“俠盜”后,李景華在洛陽干了一件大事——偷盜吳佩孚部下白堅武的私宅。
白堅武,生于1886年,河北人,18歲中秀才,由此嶄露頭角。1907年,他考入天津北洋法政專門學校,與李大釗成為同學,是“北洋三杰”之一。畢業(yè)后,他曾任直隸都督府秘書、晨鐘報記者等職。1922年,白堅武為吳佩孚所聘,任兩湖巡閱使署和直魯豫巡閱使署政務處處長(《燕子李三在西工》中稱白堅武兼任洛陽警備司令——記者注),參與軍機要務。
1925年,李景華回到洛陽,看到10年前結義的兄弟還是窮得叮當響,十分難過,看到洛陽的地方官吏和北京等地的官吏一樣作威作福,十分氣憤。他決定行動,弄些錢救濟一下苦難的兄弟,打擊一下貪官污吏和豪紳富戶。
一天夜里,李景華讓長期在洛陽生活的窮朋友給他通風報信,在連續(xù)盜竊了幾家富戶之后,最后將目標鎖定白堅武的私宅。入室后,李景華先用繩子將白堅武的姨太太捆在床上,再用棉布塞住她的嘴巴,讓她眼睜睜看著自己的金鐲子、玉環(huán)等貴重物品被拿走。
據(jù)《西工文史資料》記載,李景華臨走時給白堅武留下一首詩:
燕子李三再來洛,窮苦兄弟生無著。
官府花天又酒地,不管百姓死與活。
今日我來討還債,拿走玉環(huán)和金鐲。
司令若要有意見,找我李三會會面。
據(jù)說,白堅武回家之后,看到李景華的題詩,就下令捉拿“燕子李三”。其實,當天晚上,李景華就到平漢鐵路上去闖蕩江湖了。
5 行竊被捕,在北平看守所病逝
李景華繼續(xù)自己的“俠盜”生涯,白堅武卻在漢奸的道路上不肯回頭。1933年,白堅武企圖依靠日本人建立“華北國”。1937年年初,白堅武被聘為冀察政務委員會顧問。同年9月,他在冀南肥鄉(xiāng)縣被國民黨第六戰(zhàn)區(qū)司令長官馮玉祥部逮捕,后經(jīng)審訊,以“漢奸首領”罪名被處決。
然而,“俠盜”終究是盜,是盜必會被捕。1934年,李景華被捕,先被關押在河北第一監(jiān)獄,不久被押解至北平地方法院看守所。
1935年1月,北平地方法院開審李景華盜竊一案,判處他有期徒刑12年。后幾經(jīng)波折,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1936年1月9日,李景華因長期吸食鴉片造成肺癆發(fā)作,沒有等到最高法院的判決,便在北平看守所內(nèi)病逝,時年4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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