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王朝因為一個王安石的出現(xiàn)而更顯分量,更加可歌可頌可泣。一個積極積弱的時代,一個殘缺不全的國家,造就了王安石這樣一位雄大的改革家。由于他的獨立特行,由于他的卓越地,使得那么多人反對他,但正是這樣一個極人格魅力的人,也吸引著眾多的人追隨,其中最堅定的就是章惇,他繼承王安石的遺志,堅持改革。章惇,宋建州溥城(今屬福建)人,少年時英俊有豪俠氣,博學又善文。宋仁宗嘉佑二年(1057年)中進士,當時長他十歲的侄子章衡中進士第一名,章惇覺得作叔叔的丟了面子,竟推辭敕令而出。繼續(xù)發(fā)憤功讀,直到24歲中進士甲科。歷商洛(今陜西西丹鳳西北)縣令、雄武軍(秦州)節(jié)度推官。
熙寧二年王安石執(zhí)政,實行變法。他很賞識章惇的才華,用其為中校正,參與制定財政機構的法規(guī)并派往邠州(今陜西彬縣)調查處理案件,并沿途了解西推行雇役(免役)新法及其他情況。他了解到陜西的支移稅賦造成一路騷動而得益不多,于熙寧四年十月建議停止“支移”,同時提出采取糧價低時官府大量收購以備用,邊境無事時將軍移往豐收地區(qū)收糧以解決軍需,都得到神宗的采納。熙寧五年朝廷派章惇以查訪荊湖北路農田水利常平等事為名,進行開發(fā)梅山和兩江地區(qū)。同年十一月,章惇首先開發(fā)荊湖南路的梅山地區(qū)(今湖南中部山區(qū)),并于同年新設新化縣(今屬湖南),次年又在其東北新設安化縣(今安化東南)。同時繼續(xù)開發(fā)南北江地區(qū),得到王安石的全力支持。到熙寧七年正月,南江地區(qū)基本得到開發(fā);四月,設置沅州及盧陽縣(沅州州治,今芷江),后又設黔陽縣(今洪江市西北黔城)、麻陽縣(今麻陽西南),北江地區(qū)也相繼得到開發(fā)。在章惇回朝以后,又陸續(xù)設置一些縣、鎮(zhèn)、寨等。后來王安石在宋神宗面前曾經稱贊章惇是個將才,期望章惇在抗擊西夏或遼的戰(zhàn)場上發(fā)揮才能。但是隨著王安石被罷相,宋神宗則讓章惇去草擬重要與普通詔旨和主管器制造及管理事務。后來宋神宗任命章惇為荊湖北路首府荊南(今湖北江陵)知府兼提舉本路兵馬巡檢,并詔令章惇親自前往辰州、沅州,進行“安撫叛蠻”,但是因故未能赴任。
元豐五年四月下旬,開始實行新官制,章惇被召任門下侍郎,為副相之首。五月,章惇升為知樞密院事,司馬光接替章惇任門下侍郎,此后舊黨相繼進用。同年十月,舊黨為了便于打擊新黨,違反正常程序,任命其黨羽為諫官,章惇向高太后批評此事,守舊派指示其黨羽以“風聞”此事,攻擊章惇“語涉輕侮”太后,“用心不忠”。此后,二月間,司馬光要罷免役法,章惇不考慮安危,據理力爭,還說:“如役法,熙寧初以雇代差,行之太速,故有今弊,今夏以差代雇,當詳議熟講,庶幾可行,而限止五日,其弊將益甚矣”,蘇軾也據理力爭,因而未能立即廢罷免役法。元佑元年閏二月,舊黨司馬光出任左相。章惇同月罷政,出任汝州知州。十月,改任杭州知州,在赴任途中,又被守舊派攻擊為不當移任大郡,而復任汝州知州。十一月下旬,章惇為免受更大的迫害,自動請求罷職,以提舉宮觀養(yǎng)父親于蘇州閑居。
元佑八年(1093年)九月,太皇太后高氏死后,宋哲宗親政。隨后即詔改次年為紹圣元年(1094年),明示要繼承神宗的改革事業(yè)。紹圣元年,罷免高太后任命的宰相呂大防、范純仁,起用章惇為左相,此后,章惇獨相直至哲宗去世。其間復行新法,不僅對新法有所改進,而且間亦有采用元佑法令,不像元佑時守舊派執(zhí)政時那樣的一味排斥。元符二年(1099)八月,章惇“進呈《新修敕令式》,章惇讀于帝前,其間有元豐無而用元佑敕令修立者,帝曰:元佑亦有可取乎?惇等對曰:取其善者”。說明了章惇的政治風度。在打擊舊黨成員方面,他也有所節(jié)制,但在遭到曾布等人的逼迫時,又不能抵制。為使政治清明,帶頭不搞特權,獨相七年,“不肯以官爵私所親,四子連登科,獨季子援嘗為校書郎(從八品),余皆隨牒東栓任州、縣、迄無顯者”,這在歷史上也是少見的。
元符三年,哲宗去世,皇太后定端王趙佶繼位,章惇抗疏,認為端王“輕佻不可以君天下”;兆谮w佶繼位,章惇自然沒能有好出路,被任命為安葬哲宗的山陵使,因為靈柩陷于沼澤,誤了一天時間,即被彈劾有“大不恭”之罪而罷官,后被貶官荒遠的雷州,同樣被迫租用民舍,最后遷移睦州(今浙江江建德)在病困中死去。大觀三年(1109年),復特進、申國公官爵;政和三年(1113年),贈太師,追封魏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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