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修和他的“正統(tǒng)觀”
http://m.b6man.com 添加時間:2018/2/1 10:20:54 來源:河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點擊次數(shù):
關(guān)于《新五代史》中的“春秋筆法”,歷代學者看法不同,但學界往往單從文獻編纂特點或史料價值角度出發(fā)研究其對于記錄史實的影響。研究《新五代史》中的“春秋筆法”,從中探究歐陽修“正統(tǒng)觀”之內(nèi)容體現(xiàn),進而探尋《新五代史》對于“正統(tǒng)觀”發(fā)展的歷史意義。
歐陽修(公元1007~1072年),字永叔,號醉翁、六一居士,北宋政治家、史學家、文學家,被世人尊為“唐宋八大家”之一。歐陽修一生在史修方面造詣頗深,是《新唐書》主修者之一。而其獨修的《新五代史》更成為研究五代史的重要史料。《新五代史》,原名《五代史記》,記載自后梁開平元年至后周顯德七年共53年的歷史。后世為將其同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相區(qū)分,稱之為《新五代史》。
《新五代史》自問世以來,受到各朝學者廣泛關(guān)注,引發(fā)諸多討論,最受爭議之處在于其“春秋筆法”、褒貶義例、微言大義等編纂特點,而這致使《新五代史》的文獻價值及歷史地位自成書以來便褒貶不一。
一
效法《春秋》,運用“春秋筆法”褒貶義例,是《新五代史》最受爭議的一點,這與歐陽修對于《春秋》的理解有關(guān)。自宋初以來,《春秋》之學興起,歐陽修對《春秋》進行了深入的研究。他曾寫《春秋論》(三首)附或問一首,其中他對《春秋》有著這樣的認知:
孔子何為而修《春秋》?正名以定分,求情而責實,別是非,明善惡,此《春秋》之所以作也。自周衰以來,臣弒君,子弒父,諸侯之國相屠戮而爭為君者,天下皆是也……《春秋》辭有同異,尤謹嚴而簡約,所以別嫌明微,慎重而取信,其于是非善惡難明之際,圣人所盡心也。
而經(jīng)過“五代十國”的動蕩年代后,倫理綱常已被大大破壞,臣弒君,子弒父,臣子自立為王,皇帝認虜作父?v使經(jīng)過了宋初統(tǒng)一局面帶來的道德恢復,五代史上一連串的歷史遺留問題還未能解決,道德倫理問題未能辨清。北宋建立以后,文人史官對于正統(tǒng)更替糾纏不分,而歐陽修作為當時政界文壇的杰出代表,認為此時的社會環(huán)境同“周衰以來”有相似之處,需要一部著作可以“別是非,明善惡”。而《新五代史》便是這樣的一部著作。
歐陽修的“春秋筆法”、措辭考究是以什么方式呈現(xiàn)的,清人趙翼總結(jié)得極為透徹:
其用兵之名有四: 兩相攻曰攻,如《梁紀》孫儒攻楊行密于揚州是也。以大加小曰伐,如《梁紀》遣劉知俊伐岐是也。有罪曰討,如《唐紀》命李嗣源討趙在禮是也。天子自往曰征,如《周紀》東征慕容彥超是也。攻戰(zhàn)得地之名有二: 易得曰取,如張全義取河陽是也。難得曰克,如龐師古克徐州是也。以身歸曰降,如馮霸殺潞將李克恭來降是也。以地歸曰附,如劉知俊叛附于岐是也。立后得其正者曰以某妃某夫人為皇后,如《唐明宗紀》立淑妃曹氏為皇后是也。立不以正者曰以某氏為皇后,如《唐莊宗紀》立劉氏為皇后是也。凡此皆先立一例,而各以事從之,褒貶自見。其他書法亦各有用意之處。如《梁紀》書弒濟陰王,王即唐昭宣帝也,不曰昭宣帝而曰濟陰王者,遜位后梁所封之王,書之以著其實,又書弒以著梁罪也。襄州軍亂,殺其刺史王班,不書王班死之,而以被殺為文者,智不足以衛(wèi)身而被殺,不可以死節(jié)予之也。殺王師范,不曰伏誅而曰殺者,有罪當殺曰伏誅,不當殺則以兩相殺為文也。郢王友反,反與叛不同,叛者背此附彼,反則自下謀上,惡逆更大也……此可見《歐史》本紀書法,一字不茍也。其列傳亦有折衷至當者。死節(jié)分明,如王彥章、裴約、劉仁贍既列之《死節(jié)傳》矣,尚有宋令詢、李遐、張彥卿、鄭昭業(yè)等,皆一意矢節(jié),以死殉國,而傳無之,則以其事跡不完,不能立傳故也…… 于此可見《歐史》之斟酌至當矣。
此外,《新五代史》名目分明、類別清晰。更仿照《春秋》的著史義例,依照道德標準分類排序列傳,分設(shè)《死節(jié)》《死事》《朝臣》《雜傳》等傳。其中《死節(jié)傳》錄入仕一朝一君、終始不二、 事跡清楚無誤的“全節(jié)之士”,僅得王彥章、裴約與劉仁贍3人;《死事傳》則以“其初無卓然之節(jié), 而終以死人之事”,以“推以恕”的尺度選出了15人。通過褒貶筆法和類傳形式,《新五代史》的春秋筆法蘊品評于史實,達到了風勵臣節(jié)、匡扶綱紀的效果。
同時,歐陽修認為“春秋筆法”更重要一點便在于直書不隱。他在《新五代史》中是這樣解釋的:“圣人之于《春秋》,用意深,故能勸戒切,為言信,然后善惡明。夫欲著其罪于后世,在乎不沒其實。”
學習《春秋》寓褒貶于記史,其前提便在于不沒其實,唯有直書其罪,才能彰顯其惡,諸多的筆法與義例才得以實現(xiàn)其作用。所以,五代歷史上忤逆之事、無道之人,歐陽修便都直書不隱如實記錄。
但過于講求筆法,義例繁多,自然便有前后不一、自亂其例之弊。后代學者對其自然也有不少批駁者,其中清人錢大昕評論道:
歐公修《唐書》,于本紀亦循舊史之例,如李林甫書薨,田承嗣、李正己書卒,初無異辭。獨于《宰相表》變文,有書薨、書卒、書死之別,欲以示善善惡惡之旨,然科條既殊,爭端斯啟。書死者固為巨奸,書薨者不皆忠讜。予奪之際,已無定論。紫陽《綱目》,頗取歐公之法,而設(shè)例益繁;蛉テ涔,或削其爵,或奪其謚,書法偶有不齊,后人復以己意揣之,而讀史之家,幾同于刑部之決獄矣。
錢氏此論最為精到,極論歐陽修及其影響所及的朱熹等人設(shè)例繁曲之弊,將歷史事件評價比作吏部斷案,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歐史之中所摻雜的強烈個人褒貶與道德評價影響了修史應(yīng)有的公正性。章太炎亦云:“歐陽修作《五代史記》,自負上法《春秋》,于唐本紀大書契丹立晉,為通人所笑。此學《春秋》而誤也。《春秋》書法,本不可學……東家之顰,不亦丑乎?”甚至宋人對歐陽修的“春秋筆法”也提出了嚴厲批評。宋劉敞云:“好個歐九,極有文章,可惜不甚讀書。”王安石也認為《新五代史》“其文辭多不合義理”。
當然,贊許者更是不在少數(shù),宋代時人多贊許。王辟之稱其“褒貶去取,《春秋》之法,遷、固之流”。陳師錫為《新五代史》所作之序中則評價“褒貶義例仰師《春秋》,由遷、固而來,未之有也”。清人趙翼則評曰:“不閱舊唐書,不知新唐書之綜核也;不閱薛史,不知歐史之簡嚴也。歐史不惟文筆潔凈,直追《史記》,而以春秋書法,寓褒貶於紀傳之中,則雖《史記》亦不及也。”直至20世紀以來,陳寅恪先生對歐史中的價值取向表示稱贊:“貶斥勢利,尊崇氣節(jié),遂一匡五代之澆漓,返之純正。故天水一朝之文化,竟為我民族遺留之瑰寶,孰為空文于治道學術(shù)無裨益耶?”
歐陽修為糾正五代社會“鮮廉寡恥”風氣,運用“春秋筆法”褒貶義例,其中的善善惡惡、君君臣臣是對倫理綱常的維護,更是歐陽修“正統(tǒng)觀”之體現(xiàn)。
二
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古今中外每個政權(quán)、王朝建立之初,首要任務(wù)就是重建統(tǒng)治秩序,證明其政權(quán)之合法性,從而使統(tǒng)治得以長存。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可見正統(tǒng)之名對于一個國家來說是多么重要。我國早在商周時期就注意到了“名”的重要性,“文王在上,於昭于天。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戰(zhàn)國時期,齊國陰陽家代表人物鄒衍提出“五德終始說”,以天地間五種元素“土、木、金、火、水”為“五德”或“五行”,五行相生相克,循環(huán)始終。此論不僅可用于解釋自然界各種變化, 亦可作為王朝循環(huán)理論來解釋朝代之興衰。秦統(tǒng)一六國后, 便采此說, 以周得火德, 而從水德, 色尚黑, 以十月為歲首, 數(shù)用六為紀。漢朝時,盡管因?qū)η氐目捶ú煌鴶?shù)改德運,但自黃帝至漢,各朝各代一脈相傳,五德終始仍能維持運行。
東漢末年群雄并起,進入三國時代以后,王朝林立、政權(quán)并存,“五德終始說”在分裂的政治局面前顯得蒼白無力。
此后,隋統(tǒng)一天下,定水德以繼北周,而唐則改稱土德,越隋以承漢。統(tǒng)一王朝的確立推遲了歷史對五德正統(tǒng)論的摒棄。然而唐亡之后,隨著國家分裂,“五德終始說”再一次產(chǎn)生了許多問題。五代諸國依此推定德運,后唐、后晉、后漢、后周分別推定土、金、水、木之德,然而數(shù)目繁多的地方政權(quán)及少數(shù)民族政權(quán)其正統(tǒng)性則無理可依。北宋建立后, 始定火德以承后周。但不久,在雍熙元年、大中祥符三年和天禧四年便連續(xù)發(fā)生了3次關(guān)于宋之德運的論辯,論者多主張宋應(yīng)黜五代而直接紹繼唐統(tǒng),或以金德,或定土德。對本朝德運的確定與對前朝正統(tǒng)性的定性有著重大關(guān)系,然而“五德終始說”其封建迷信性與主觀性在分崩離析的政治局面前早已被揭露得體無完膚,這促使時人開始重新審視“五德終始說”的運行機理及合理性。對于王朝正統(tǒng)之何在的重新思考不僅是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需要,更是北宋王朝穩(wěn)帝業(yè)正根基的政治需要。
正如同梁啟超先生所言:“正統(tǒng)之辨, 昉于晉而盛于宋也。”宋代正統(tǒng)之辨局面十分火熱。面對名家大儒對正統(tǒng)何在的爭執(zhí),無論歐陽修主修的《新唐書》,還是他所作《新五代史》,都沒有基于“五德終始說”。
歐陽修認為,以五行學說作為王朝正統(tǒng)的來源,體現(xiàn)了歷史上巫術(shù)讖緯帶來的無知、統(tǒng)治者的自私以及學者因人而異的偏袒三大弊病。而用這樣的學說確定王朝正統(tǒng),只會被陰謀與權(quán)術(shù)所濫用:
自西晉之滅,而南為東晉、宋、齊、梁、陳,北為后魏、北齊、后周、隋。私東晉者曰:隋得陳,然后天下一。則推其統(tǒng)曰:晉、宋、齊、梁、陳、隋。私后魏者曰:統(tǒng)必有所受。則推其統(tǒng)曰:唐受之隋,隋受之后周,后周受之后魏。至其甚相戾也,則為《南史》者,詆北曰虜;為《北史》者,詆南曰夷。此自私之偏說也……曰五行之運有休王, 一以彼衰, 一以此勝, 此歷官術(shù)家之事。而謂帝王之興必乘五運者, 繆妄之說也。
他對“五德始終說”的批駁受到時人的認同、后人的贊許。清人王夫之總結(jié)道:“正統(tǒng)之論, 始于五德。五德者, 鄒衍之邪說, 以惑天下, 而誣古帝王以征之, 秦、漢因而襲之, 大抵皆方士之言, 非君子所齒也。漢以下, 其說雖未之能絕, 而爭辨五德者鮮, 唯正統(tǒng)則聚訟而不息。”
那么,歐陽修對正統(tǒng)又有怎樣的看法呢?《正統(tǒng)論上》開篇云:“《傳》曰‘君子大居正’,又曰‘王者大一統(tǒng)’。正者,所以正天下之不正也;統(tǒng)者,所以合天下之不一也。由不正與不一,然后正統(tǒng)之論作。”
“居正”,即修法守正、宣德明節(jié);“一統(tǒng)”,即建元創(chuàng)業(yè)、一統(tǒng)山河。同時具備其兩者,才是真正的“正統(tǒng)”。根據(jù)這兩個標準,《新五代史》中諸國歷朝是否尊正統(tǒng)之序,便可有所評判了。
那么回歸歷史,究竟哪些朝代可稱之為“正統(tǒng)”,哪些又稱為“篡逆”呢?歐陽修總結(jié)宋以前的歷史,提出了“絕”的觀念,認為中國歷史上, 正統(tǒng)“三繼三絕”:“故正統(tǒng)之序, 上自堯舜, 歷夏商周秦漢而絕, 晉得之而又絕, 隋唐得之而又絕。自堯舜以來, 三絕而復續(xù)。惟有絕而有續(xù), 然后是非公, 予奪當, 而正統(tǒng)明。”
所以對于五代的政治亂象,歐陽修的態(tài)度是明確的:“五代,干戈賊亂之世也,禮樂崩壞,三綱五常之道絕,而先王之制度文章掃地而盡于是矣!”
然而,歐陽修又曾專作《魏梁解》,目的在于“辨魏、梁不為偽”。這又是為何?歐陽修的解釋是:“魏、梁之惡,三尺童子皆知可惡,予不得圣人之法為據(jù)依,其敢進而不疑乎?然則《春秋》亦獎篡乎?曰:惟不絕四者之為君,于此見《春秋》之意也。圣人之于《春秋》用意深,故能勸戒切,為言信,然后善惡明。夫欲著其罪于后世,在乎不沒其實。”
而在《新五代史》的記載中,歐陽修甚至在梁本紀后專門作一段解釋之文表明其“不偽魏梁”的態(tài)度,他最后總結(jié)道:“《春秋》于大惡之君不誅絕之者,不害其褒善貶惡之旨也,惟不沒其實以著其罪,而信乎后世,與其為君而不得掩其惡,以息人之為惡。能知《春秋》之此意,然后知予不偽梁之旨也。”
《新五代史》如實承認其建國之功,實事求是;自道德而言,如實記載其窮兇極惡,以示后人,所以不僅“梁魏不偽”是客觀事實,同時“不偽梁魏”是修史導向。于是歐陽修在五代正統(tǒng)之辨中便得出了自己的答案:“故于正統(tǒng)則宜絕,于其國則不得為偽者,理當然也。”
然而,歐陽修的正統(tǒng)論本身也是有缺陷的。在《明正統(tǒng)論》中,他為當時論中接下來將論之朝做了一個小引,其中有:“魏與吳、蜀為三國,陳壽不以魏統(tǒng)二方,而并為三《志》。今乃黜二國,進魏而統(tǒng)之,作《魏論》。東晉、后魏,議者各以為正也。今皆黜之,作《東晉論》《后魏論》。”
由此我們卻發(fā)現(xiàn),對待三國時代,歐陽修從功業(yè)的角度黜蜀吳而以魏為統(tǒng);南北朝時期,北魏與東晉并立,歐陽修卻“今皆黜之”稱為絕統(tǒng)。同樣是分裂割據(jù)、互不統(tǒng)屬的時代,為什么有的正統(tǒng)有所歸,而有的是絕統(tǒng)呢?而將正統(tǒng)“進魏而統(tǒng)之”是否又與“三繼三絕”第一絕相矛盾呢?遺憾的是,從接下來的《魏論》《東晉論》《后魏論》中來看,他并沒有做到自圓其說。歐陽修提出新“正統(tǒng)論”,實際是想尋找一條能合理解釋王朝更迭、治亂興衰的路徑,但他在功業(yè)之外終因囿于正統(tǒng)與道德之局限,不能擺脫,使自己的歷史解釋又陷入了矛盾。而修史過程中記錄史實與宣揚道義之間的矛盾,正是所謂封建史學間的“二重性”。
三
由此可以看到,歷史上許多史官受封建史學“二重性”之影響,陷于紀實與宣德的兩難局面之中。一方面,史官必須遵守據(jù)事直書的基本史學原則,否則記史將失去真實性,便也無法達到鑒戒經(jīng)世之目的;另一方面, 修史者心中摻雜著為封建統(tǒng)治服務(wù)的鑒戒動機, 便不自覺地考慮政治的需要, 夸大倫理的影響, 片面強調(diào)道德在歷史進程中的作用。這樣的為難是由許多因素造成的。古代計時,年號便代表著王朝皇帝之正統(tǒng),當政治局面混亂,正統(tǒng)難以為繼之時,即便道德層面史官認為已然絕統(tǒng),事實層面仍需各書其帝系年號,那么絕統(tǒng)的導向便難以表現(xiàn)。同時,修史者無法做到保有絕對客觀之態(tài)度,相反許多修史者往往抱著一定的態(tài)度與導向敘述事件,以達到某種政治目的。而歐陽修著《新五代史》便是典型之例。那么,用這樣一種“正統(tǒng)觀”修這樣一部《新五代史》,其效用何在?
在中國封建社會,修史者往往同時是當朝的政治家,那么史書的記載則一定同時具有政治導向與歷史記錄兩方面作用。歐陽修是當時政治家、史學家的杰出代表。面對歷史問題他頗有一番見解,對待時政問題更希望妥善解決。于是修史的真正意義對他而言不僅僅是簡單的歷史記錄,正如他曾具狀奏聞:“右臣伏以史者,國家之典法也。自君臣善惡功過,與其百事之廢置,可以垂勸戒、示后世者,皆得直書而不隱。故自前世有國者,莫不以史職為重。”
《新五代史》,不僅作為“史”而存在,更要作為“典法”發(fā)揮作用。當然,歷史為政治服務(wù)、為現(xiàn)實服務(wù)的作用在中國封建王朝內(nèi)十分突出,但過重的政治取向定然會影響歷史記載,政治勸誡與史實記錄之間需要一個平衡點。而“五德始終說”落后正統(tǒng)論的存在、前代修史中曲筆避諱的弊病等方方面面都促使歐陽修不得不打破固有的修史觀,重建并維持一個新的平衡點,同時完成自己的政治使命與修史任務(wù)。所以歐陽修之“正統(tǒng)論”,實際上更應(yīng)是政治家與史學家雙重身份間的相互妥協(xié)所得出的成果。
作為一名優(yōu)秀的史學家,歐陽修一部《新五代史》可謂是解決了眾多歷史遺留問題,促進了史學的發(fā)展。它對宋初以來難解的五代正統(tǒng)問題進行了更加深入的探討,推動宋初以來正統(tǒng)糾紛的消除。同時,《新五代史》發(fā)揚《春秋》之旨,使世人對于五代綱紀敗壞的局面有了應(yīng)有的評價,彌補了舊五代史“繁猥失實”的缺陷,極大地推動了后人對于五代歷史的研究。
同時,《新五代史》中所體現(xiàn)的“居正一統(tǒng)”之新正統(tǒng)觀令時人耳目一新,破除正統(tǒng)論辯自古以來固有的讖緯性、神秘性、形而上性等問題,使評價政權(quán)的標準更加客觀而現(xiàn)實,史學界之風貌蔚然一新,極大地促使了“正統(tǒng)觀”的發(fā)展。
盡管《新五代史》中的“春秋筆法”歷來褒貶不一,但任何歷史研究都不能孤立地看問題。從文獻學角度結(jié)合《新五代史》分析其中的新“正統(tǒng)觀”我們便可發(fā)現(xiàn),《新五代史》的“春秋筆法”與其所體現(xiàn)的“正統(tǒng)觀”,是歐陽修經(jīng)過復雜的權(quán)衡與抉擇后給予世人的答案?v使在歷史紀實方面歐陽修的“正統(tǒng)觀”仍拖著道德品評的包袱,未能跳出封建史學“二重性”的圈子。但與歷史相較,歐陽修是在高舉春秋義理之大旗,對封建史學與“正統(tǒng)觀”進行大刀闊斧之改革。而他的決心與毅力、他的成果與精華,便一同在《新五代史》筆法所體現(xiàn)之“正統(tǒng)觀”中熠熠生輝。
(作者:于暢 責任編輯:笑宇) 【回到頂部】 【返回上頁】 【關(guān)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