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諸侯會盟津”成就了中州名鎮(zhèn)——會盟鎮(zhèn)。這里號稱“魚米之鄉(xiāng)”,自古經(jīng)濟繁榮,崇文之風(fēng)歷代不衰,明清時期曾走出114位舉人、56位進士,縣、州、道官員近百人。當(dāng)時孟津老城十字街一連4個跨路大牌坊(也稱十字街四聯(lián)壁牌坊),分別為明清時期禮部尚書王鐸、兵部尚書李際期、刑部尚書喬允升和浙江巡撫李天寵所立。
在我國封建時代,朝廷只有禮、吏、兵、刑、戶、工六個部。明末清初,在孟津縣以縣城為中心、半徑不到4公里的方圓之地,曾有三個人當(dāng)過三個部的尚書,因此,就有了“孟半朝”之譽。這三個部的尚書分別是:明朝刑部尚書喬允升、明清時期禮部尚書王鐸、清朝兵部尚書李際期。今日起,本報將詳細(xì)介紹這三位尚書的故事,今日講述的是明朝刑部尚書喬允升。
喬允升(公元1553—公元1631年),字吉甫,號鶴皋,今孟津縣會盟鎮(zhèn)人,明代大臣,官至刑部尚書,以清廉正直、執(zhí)法不撓、政績卓著而聞名于世。亦曾“三起三落”。
他天資聰穎,讀書刻苦,于萬歷二十年(公元1592年)中進士。初為山西聞喜縣令,據(jù)《聞喜縣志》記載,他“長才雅量,有政聲,因錢糧合戶催征,奸民借端舞弊,乃設(shè)門簿,至今便之,祀畏壘詞”。萬歷二十二年(公元1594年),他以有循績調(diào)任政務(wù)紛紜的太谷縣,“修學(xué)宮,均賦役,實倉儲,嚴(yán)保甲,禁淫汰,懲奸蠹,抑豪強”。《太谷縣志》中說他任太谷縣令五年,深得民眾愛戴,太谷人民為其立祠紀(jì)念。時任戶部尚書的褚鈇(fū)曾為其撰寫德政碑。由于政績突出,喬允升被征召授官為江西道御史,奉命巡按宣化、大同,兼理京畿,又巡按山西,代理鹽法。
喬允升為東林黨成員。當(dāng)時,鄭貴妃有寵,光廟(明光宗)儲位動搖,東林黨反對后宮和宦官干政。在萬歷晚期,東林黨官員受到斥逐,喬允升被迫稱病辭官,回到孟津。
回鄉(xiāng)賦閑期間,喬允升在西煙寺辦學(xué),自名曰“鶴亭庵”。他率眾出資修筑了黃河永賴堤,保護了河岸百姓及原陵(東漢光武帝劉秀陵墓)的安全,為民所稱頌。時年孟津大饑,王鐸輟學(xué)投喬允升門下續(xù)讀。喬允升器重其才,令王鐸授業(yè)于其他弟子,并多以經(jīng)濟資助。因此,在政治思想上他對王鐸影響很深。
天啟初年,朝廷起用喬允升,以太常卿擢刑部侍郎,天啟三年(公元1623年)晉刑部尚書。天啟四年(公元1624年),宦官魏忠賢與反對東林黨的官員聯(lián)手,罷免了吏部尚書趙南星。朝臣推舉喬允升接替趙的職務(wù),魏忠賢就把喬允升當(dāng)做趙的同黨。不久,喬允升被參劾是邪黨之謀,詔其落職閑住。于是喬允升二次回鄉(xiāng),當(dāng)時他年已七旬。
崇禎初,喬允升再度被起用,被委任為刑部尚書資政大夫,并誥贈其祖喬佩、其父喬桐為刑部尚書、光祿大夫,皇封三代女眷為誥命夫人。喬推辭不過,以75歲高齡和多病之軀,于年關(guān)時節(jié)赴京上任。時訟獄益繁,帝一切用重典。喬允升執(zhí)法不撓,多所平反。崇禎皇帝即位后,魏忠賢倒臺,但其余黨仍身居要職,朝廷大員畏懼推辭,喬說:“此國事也,何避。”崇禎皇帝即命其審理魏黨案。喬允升據(jù)實審理,按七等定罪,人心為之大快。
崇禎二年(公元1629年)冬十月,后金皇太極率十幾萬精兵從喜峰口攻入關(guān)內(nèi),逼近京城,有一百七十名罪犯乘機越獄逃跑,雖然最后被抓獲,但皇帝震怒,詔令逮捕刑部尚書喬允升,準(zhǔn)備問死罪。經(jīng)眾多朝臣力救,又因其年老多病被免除死刑,遣戍邊衛(wèi),出都門,病發(fā),卒于途,享年78歲。其后人把他葬在距孟津城西南五里的邙山上(今孟津縣會盟鎮(zhèn)207國道與洛常路交叉的南山上,或洛常路77公里處的東坡上),原有石碑(上書“刑部尚書鶴皋喬公墓”,王鐸書丹)、石桌等,現(xiàn)只有大冢一座,石碑置于喬瑤村中。
喬允升以秉公斷案、剛正不阿、清正廉明而名垂青史。他曾經(jīng)上疏皇帝“河洛為一畫肇始之區(qū),賢者輩出,請增鄉(xiāng)試五名”,蒙準(zhǔn)俞允,道路沸騰,喜溢中原;亦曾為孟津免去“每歲濫派河工三千人”,津人感其德,建祠西郊,名“德里祠”(原址在老孟津一高,現(xiàn)老城高中校園內(n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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