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旅游局公布2016年第一季度及“五一”假期全省旅游投訴情況
河南省旅游質量監(jiān)督所發(fā)布的一季度旅游投訴受理情況顯示:2016年第一季度,全省旅游秩序良好,未發(fā)生重大旅游投訴。全省共受理旅游投訴案件110件,其中涉及旅行社28件,占投訴總數(shù)的25%;涉及景區(qū)80件,占投訴總數(shù)的73%。涉及酒店2件,占投訴總數(shù)的2%。
在投訴旅行社案件中,主要涉及出境游10件、國內游17件。游客投訴反映的主要問題有:旅行社擅自“增點購物”,旅行社未盡到提示義務或意外原因造成游客受傷,個別領隊、導游服務態(tài)度較差,合同簽訂不規(guī)范等。
投訴景區(qū)主要問題有:個別景區(qū)在執(zhí)行門票優(yōu)惠政策方面存在問題,個別溫泉滑雪景區(qū)安全措施不夠完善,部分景區(qū)提示告知義務不及時,個別景區(qū)服務意識不強等。
賓館酒店方面投訴反映的問題,主要包括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造成游客摔傷和衛(wèi)生條件不達標。
“五一”期間,各地加強假日值班工作,人員在崗在位,旅游投訴渠道暢通,及時受理、處理游客投訴。全省共收到游客咨詢及投訴86件,及時辦結80件,6件正在處理之中,投訴總量比去年同期增加45%,全省旅游秩序良好,無重大旅游投訴案件。省旅游局對部分地市的旅游投訴值班情況隨機進行了抽查,總的來看,各地市旅游投訴值班情況良好,但也有個別地市旅游投訴電話無人接聽的現(xiàn)象。
省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省旅游行政執(zhí)法總隊)提醒廣大游客:
平安出行,爭做文明旅游者。出行安全,不僅關系到自己的生命和安全,同時也是尊重他人生命的體現(xiàn),是構筑和諧社會的重要因素。建議廣大游客以《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為規(guī)范,遵守法律法規(guī),尊重旅游地風俗習慣、文化傳統(tǒng)和宗教信仰,遵守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養(yǎng)成尊重對方、愛護文物、處事大度的良好風尚,爭做文明旅游者。
簽訂合同,保障合法權益。旅游合同是明確旅行者與旅行社雙方責、權、利的基本文書,無論是從法律角度還是行業(yè)要求來講,旅游出行一定要簽訂旅游合同。應選擇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旅行社,對相關旅游產品充分了解,考慮成熟后簽訂旅游合同。仔細核對條款,把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日程安排、行程線路、游覽景點、食宿標準、交通工具、旅游保險的險種、理賠條款、保險人、出險后如何處理等事項在合同中明確表述。切忌因為“熟人”介紹就省去合同,謹防所謂“買保險送特價旅游”、“買保健品送特價旅游”等消費陷阱。
依法辦事,注意資金安全。近期,我省出現(xiàn)個別旅行社收取游客“出境游保證金”逾期不還的案件,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根據《國家旅游局關于規(guī)范出境游保證金有關事宜的通知》精神,旅行社收取出境游保證金的,要采用銀行參與的資金托管方式,應采取銀行、游客、旅行社三方監(jiān)管的形式,并約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請游客切記;千萬不可將“出境押金”轉入任何個人賬戶。如遇出境游保證金不能按約退還的情況,請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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