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取消城鄉(xiāng)戶口劃分,成了坊間熱點話題。舊時的人,與戶口有哪些愛恨情仇?戶籍制度又有哪些變化?
有一個洛陽姑娘,出差時弄丟了身份證,被旅館拒之門外。她很沮喪:“要是在古代就好了,我想去哪兒去哪兒,也不要身份證。”旁邊有人翻了翻白眼:“誰說古人沒有身份證?在明代,你要是拿不出身份證明,小命就玩完了。”
這倒不是嚇人。明代規(guī)定:離鄉(xiāng)者須持“路引”(類似于現(xiàn)在的介紹信,注明從哪兒來、到哪兒去),不能證明自己身份的人,被視為逃離故土者,將被處以極刑。 莫怪明代統(tǒng)治者蠻橫粗暴,實在是人口問題直接影響國力強弱、賦稅征調(diào),不可不抓。
歷代統(tǒng)治者都很重視人口管理。史載,商代便有人口登記制度;周代有“司民”,專管人口登記。此后,歷朝政府不斷嘗試戶籍制度革新,主要目的是為了搞清楚哪兒可以征收賦稅,哪兒可以大力征兵。 漢代戶口登記至少三年一次,登記時間一般是當(dāng)年仲秋,老百姓必須按時到縣府接受審查。
唐代戶口登記更到位,連被登記人的身體特征也不放過:某某右腳跛了,某某耳朵上有瘤子……一一被記錄在冊。 為了防止有人瞞報事實,逃避賦稅和兵役,官府手段百出。手段之最,用我們比較熟悉的一個詞來概括,就是連坐。
連坐制始于秦朝。后世又有鄉(xiāng)里制、保甲制等,基本上與連坐制有異曲同工之妙。這些制度的共同點就是“一人犯法,眾人同罪”。洛陽是唐代的東都,我們以唐代為例:五家為一保,百戶為一里,保內(nèi)的人犯了罪,鄰居知情不報,要跟著受罰。
怎樣算犯罪呢?偷雞摸狗、殺人放火、妖言惑眾就不說了,最嚴(yán)重的是瞞報賦稅、妄想“搬家”——這就不單是個人問題了。 苛捐雜稅太重,老百姓交不起(參見《捕蛇者說》);胡亂征兵,連老太婆也不放過(參見《石壕吏》)……怎么辦?只有逃?墒桥艿昧撕蜕信懿涣藦R,你跑了,你的家人就要遭殃,你的鄰居就得替你交公糧。
所以但凡有人(尤其是成年男子)要出門,鄰居就會異常熱情地過來“拉家常”:“帥哥,去哪兒呀?幾時回呀?”人人自危,人人都是官府的探子!官府就是要把你困死在這方寸之地上,做一個逆來順受的納稅者、戰(zhàn)爭棋子。
荒唐的是,你想走,官府不讓你走;你不想走,官府偏又?jǐn)f你走。 明初,河南等地因受災(zāi)荒、戰(zhàn)亂雙重夾擊,人丁稀少,山西卻人口稠密,官府為平衡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便勒令山西人遷居中原。許多山西人不肯離鄉(xiāng)背井,官府便將他們綁起來,像趕牲口一樣趕到千里之外。
洛陽有許多人家,就是當(dāng)年從山西遷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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