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是民族傳統(tǒng)文化的核心內(nèi)容之一!顿Y治通鑒》對義的輯錄,在“仁義禮智信”中超過了仁,記載的數(shù)百位與義相關(guān)的歷史人物,既有忠貞義士的高風(fēng)亮節(jié),也有無恥小人的丑惡嘴臉,皆栩栩如生,躍然紙上。這表明義的文化地位可與仁相提并論,是歷史長河中隨處可見的一道亮麗風(fēng)景。
義屬于道德范疇,是千百年來經(jīng)過社會實踐又為人們所公認(rèn)的社會倫理,體現(xiàn)的是中華民族公平正義的優(yōu)秀品德,既是人人都需要社會給予的,又是人人都應(yīng)該回報社會的,二者不可偏廢。如“滴水之恩,涌泉相報”“扶危濟(jì)困,救死扶傷”“見義勇為,疾惡如仇”“國家興亡,匹夫有責(zé)”“一言既出,駟馬難追”“助人為樂,雪中送炭”等,都屬于義的行為。不難想象,如果一個社會缺失了義的行為,道德墮落,公理淪喪,將何以教化天下!如果一個人泯滅了最基本的社會良知,鮮廉寡恥,將何以立足于人世!
在中國歷史上,對義的內(nèi)涵理解最深刻的是孟子。他說:“義,人之正路也。舍正路而不走,哀哉!”認(rèn)為義是人世間最中正的大道,如果舍棄這樣的正道不走而走邪路,是很悲哀的。塵世之人都有人生之路,但走什么路,結(jié)果迥然不同,孟子把義比喻為人間正道,真是畫龍點睛,用心良苦。他還這樣強(qiáng)調(diào)義的重要性:“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在他看來,義比生命還重要,“舍生取義”是人生的最高追求。
義既然是人世間最中正的大道,那么奉行這條大道的人,是應(yīng)該受到社會尊重的!顿Y治通鑒》輯錄的眾多義士,確實得到了當(dāng)世或后世的贊美,這說明公道自在人心;其中還有18位義士奉行大道而因禍得福,如漢朝的欒布,唐朝的李公式(huī)、徐晦。
劉邦統(tǒng)一天下后猜忌功臣,先殺韓信,接著誣以謀反罪殺了梁王彭越,夷三族,并把他的頭顱懸掛于洛陽城頭,告示:“誰哭祭就逮捕誰。”彭越貧賤時住在友人欒布家,后來參加秦末農(nóng)民大起義,追隨劉邦戰(zhàn)勝項羽,被封為梁王。而這時欒布已家道中落,賣身為奴,彭越報告劉邦后將他贖回,拜梁國大夫,出使齊國。欒布?xì)w來看到告示,毅然到彭越頭顱下報告出使情況,祭拜大哭,當(dāng)即被捕。劉邦備下一只開水沸騰的大鑊,召見欒布大罵:“我禁止為彭越收尸,你膽敢祭拜痛哭,同謀造反很明白了,趕快就烹吧!”欒布大義凜然道:“我說一句話就死,不勞您動手。陛下當(dāng)初敗于彭城,困于滎陽,是梁王牽制項羽,您才渡過危機(jī)。垓下之戰(zhàn),梁王舍命拼殺,才使項羽滅亡。今天下已定,您就捏造罪名殺了他,天理何在!如今梁王歸天,我生不如死,您就烹了我吧!”說罷飛身自投大鑊。劉邦自知理虧,趕緊讓人攔住,準(zhǔn)許他為彭越收尸,并提拔他做了都尉。
唐玄宗開元元年(公元713年),武則天之女太平公主謀反,案情牽連到雍州長史李晉。李晉被押赴刑場之時,往日僚屬皆奔散,唯有司功(官職)李公式跟隨囚車,身穿孝服,一路慟哭,不失在官之禮。李晉死后,李公式又為其收尸安葬。有司請示逮捕李公式治罪,宰相姚崇感嘆:“他是欒布一樣的義士啊!”遂提拔其為尚書郎。
唐憲宗元和四年(公元809年)七月,御史中丞李夷簡彈劾京兆尹楊憑貪污受賄,朝廷貶楊憑為臨賀尉。楊憑出行之日,櫟陽尉徐晦獨至藍(lán)田餞別。太常卿權(quán)德輿勸告:“君送楊憑,恐受連累!”徐晦道:“晦自布衣蒙楊公提攜,今日遠(yuǎn)貶,豈同路人乎!”權(quán)德輿稱之于朝,李夷簡奏請徐晦為監(jiān)察御史。徐晦拜謝李夷簡:“我與公素昧平生,何以如此?”李夷簡曰:“君不負(fù)楊憑,肯負(fù)國乎!”
欒布、李公式、徐晦升官晉爵,是因為劉邦、姚崇、李夷簡都意識到:他們不負(fù)故人,有情有義,也一定能夠報效國家,善始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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