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豫西諸縣刀客滋擾,匪焰甚熾。其桿子之多、類型之雜、為禍之廣,涉及社會、政治、經(jīng)濟、軍事、文化各層面,再現(xiàn)豫西匪患即可真實再現(xiàn)豫西大動亂、大饑荒、大災難。 閻葛娃選定蟒莊最厲害的人物王凌漢為自己報仇。她與王凌漢來往密切,常向他哭訴衷腸,暗通款曲,王凌漢很同情她,決定殺掉趙祥 。
民間的相互仇殺,在豫西被稱為“打孽”:張三之父被李四殺了,張三必然要復仇,接下來,李四會再組織人馬去殺掉張三的全家。如此殺來殺去,造成仇恨疊加,并由此產(chǎn)生一批“打孽手”(職業(yè)殺手或打手)。他們收人錢財,替人消災,專為雇主報仇雪恨。
1 武庭麟“打孽”,殺了自己嫂嫂的父親
長篇小說《李自成》的作者姚雪垠,對“打孽”的解釋很精煉,他說:“‘打孽’,就是報仇。”這是很壞的鄉(xiāng)村風俗,曾毒害許多人。在洛陽,包括武庭麟在內(nèi)的許多國民黨軍官,都有“打孽”經(jīng)歷。武庭麟1892年出生于洛陽縣王莊(現(xiàn)在屬于伊川縣白元鄉(xiāng)),他家境小康,從小上學,毛筆字寫很不錯,少年時期一直在洛陽讀書,后來曾任國民黨軍第15軍軍長。
有一次學校放假,他從洛陽的學;丶,正遇到兩個大家族在“打孽”,說來你可能不信,“打孽”的雙方不是別人,竟是兒女親家:一方是武庭麟的父親,另一方是武庭麟嫂子的父親。 武庭麟的父親名叫武太康,在這場“打孽”中身負重傷,躺在床上奄奄一息。見武庭麟回來了,武太康對兒子說:“你給我記住,他們砍了我27刀!”接著,他把這27刀都是誰砍的,一一對武庭麟說了,說完就咽氣了。
前不久,伊川籍作家王鼎三傳寫了一篇文章,敘述了這件事,他寫道: 當時,武庭麟的哥哥武庭蘭擦一把眼淚說:“庭麟,這世道兵荒馬亂的,命都難保了,讀書還有什么用?說不定哪一天咱們兄弟也得成為刀下鬼!”
武庭麟止住哭聲問:“哥,我嫂子他爹怎么能夠下這毒手?兩家不是親戚嗎?”
“‘打孽’時誰還管這些?有些‘打孽’人甚至把對方全家老少殺得一個不留!”“那咋辦?咱總不能坐以待斃呀,跟他們拼了吧?”“現(xiàn)在還不是拼命的時候,大丈夫報仇,十年不遲!鳴皋有個‘打孽’人,父親被殺后,他去當兵了,后來成為連長,回來把仇人全殺了!如果你去當兵,咱家就安全了,因為他們害怕你回來報仇,如果我們都不是拿槍的人,他們可能斬草除根……”
“哥,我明白了,這年頭有槍就有了一切。可是,我走了,你怎么辦?”“哥沒事,我畢竟是你嫂子的男人,老岳父的女婿,相對安全一些。”
武庭麟給哥磕了頭,出門投軍去了。他有文化,當兵沒幾年便升為鎮(zhèn)嵩軍的連長。當了軍官后,他急于報仇,于是帶人回到家鄉(xiāng),把當年的殺父仇人悉數(shù)干掉,還把嫂子父親的頭顱割下來插上筷子,放在父親墳前祭祀,大聲說:“爹,你的大仇已報,你老在地下安息吧!”
武庭麟此舉招來村人議論,有人說他是好漢,有人說他是“打孽”閻王,他的嫂子既恨他又怕他,從此不和他說話,每逢看見他就躲在自己的住室里不出來。鎮(zhèn)嵩軍高級將領張治公與武庭麟是同鄉(xiāng),他聽說這件事后,不但不覺得武庭麟殘忍,反而覺得他是快意恩仇的漢子。他提拔武庭麟為第二路軍第四營營長,一直把他視為親信。
2 為“打孽”,王凌云的胞弟殺了王凌云的內(nèi)弟
你該說,什么胞弟?什么內(nèi)弟?怎么這么亂呀?是的,說起來有點兒亂,但事實就是如此,這說明了那時候的人“打孽”時六親不認! 伊陽(今汝陽)蟒莊人王凌云,是民國時期豫西響當當?shù)娜宋,他官至國民黨陸軍中將,年輕時曾跟著民團首領王建昭在豫西剿匪。其親戚朋友中有很多人耍槍,如胞弟王凌漢、內(nèi)弟趙祥,都是著名“打孽手”。
有一年,伊陽常渠寨寨長張夢華,被同村的張韜、張炳(叔侄倆)剝奪了寨主名分,張氏叔侄倆還不罷休,竟雇請“打孽手”殺了張夢華。張夢華的妻子決心報仇,便找到王凌云的內(nèi)弟趙祥,出重金要買張韜、張炳的人頭。趙祥接了錢,二話不說帶上兩個“打孽手”就把張韜、張炳殺了,同時還把張韜的老父親張豐年(清廩生,有科舉功名)殺了。
這一來,張家全家縞素,哭聲震天,發(fā)誓要報仇!其中一人報仇心切,她叫閻葛娃,是死者張炳的妻子,其膝下有一子,當時才三四歲。
話說閻葛娃為了報仇,選定蟒莊最厲害的人物王凌漢。她煞費苦心,悄悄地讓兒子拜到王凌漢膝下做干兒子。她與王凌漢來往密切,常向他哭訴衷腸,暗通款曲。王凌漢很同情她,決定殺掉趙祥。 1928年春節(jié),天降大雪。王凌云、王凌漢兄弟倆正在家中過年,忽然大門洞開,雪幕里走來了王凌云的小舅子趙祥,身后還跟著兩個“打孽手”,三人來拜年,都帶著槍。
王凌漢暗喜,心想:趙祥自己送上門來,我今天非殺了他不可!但哥哥王凌云與那三個人吃著花生、年糕,談笑風生。眼看天色將晚,那三個人沒有走的意思,這時正好有人過來請王凌云去吃酒,王凌云就出去了。王凌漢趁機穩(wěn)住那三個人,說:“你們在家等著,我去叫趙寨長過來一同喝酒。”
這個趙寨長是該村第一大地主。此前,趙寨長為了保護蟒莊的安全,曾開槍打死趙祥的族弟趙二春。所以,當王凌漢過來商量殺掉趙祥時,他馬上表示支持,并借給王凌漢一把自來得手槍。王凌漢提上槍,叫上一個佃戶,覺得人手不夠,又叫上哥哥王凌云的勤務兵趙元庚。三人把對方灌醉,下了槍,全部綁了起來。
這時,王凌云已經(jīng)從外面吃酒回到家,一看如此情形,認為不妥,他來到趙寨長家里商議此事。趙寨長說:“你不常在家,不知道內(nèi)情,這幾個人與咱村里的敵對勢力孟家有勾結,將來對整個蟒莊非常不利,況且事已至此,三人都被綁起來了,你就不要過問這件事了。”
王凌云想:若放走這三個人,今后自己的親弟弟王凌漢就性命堪憂。于是,他放棄內(nèi)弟,沒再回家,在外溜達。到了半夜,趙寨長命令打開寨門,王凌漢等三人把捆綁起來的趙祥等三個人拉到野外槍殺了。(以上資料引自王凌云《豫西舊社會軍匪橫行的概況》)
王凌云后來回憶:“第二天晚上,閻葛娃牽著她三四歲的兒子來到我家,見了王凌漢就叩頭謝恩。我這才知道這件事的全部真相,才知道誰是幕后指使者,可自己已經(jīng)做了一次殺人的幫兇!可嘆可嘆!”
這都是有文字記載的真實案例,說明當時的豫西“打孽”越打越多,越打越兇,幾乎沒有正義非正義之分。“打孽人”毫無法制觀念,更不見政府的干預與阻止,完全處于無政府狀態(tài),處于冤冤相報的惡性循環(huán)之中。至于“打孽”造成多少家庭悲劇,留下多少孤兒寡母,已經(jīng)無法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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