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暑期旅游大幕拉開,為使旅游休閑物美價公,避免層出不窮的消費陷阱,國家旅游局最近發(fā)出3次消費警示。
出境游貓膩需防范
國家旅游局質量監(jiān)督管理警示案例:最近,蔡先生參加旅行團去新馬泰旅游,住宿酒店與“五星級”標準相差甚遠,仔細看合同才發(fā)現寫的是“某某五星級連鎖酒店或同級”;用餐后感到不適,以為是水土不服,原來接待餐廳未經當地政府衛(wèi)生部門注冊。
針對這些出境游貓膩,游客應盡量參加出境旅游團隊行前說明會,充分了解有關情況、法律規(guī)定及注意事項,匯率情況及外幣兌換方式。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旅游者應與出境游組團社簽訂規(guī)范完備的合同,對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和游覽項目、購物次數等進行明確約定,拒絕“準X星級”“X星級或同級”等模糊用語。
“在旅游過程中,如遇導游或領隊人員誤導、欺騙、脅迫參加自費活動,可向組團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投訴。要注意收好有關發(fā)票、合同甚至錄音、錄像物證,回國后投訴,千萬不可現場‘動粗’。”有關人士說。
莫被低價蒙住眼
國家旅游局質量監(jiān)督管理警示案例:近日,有消費者在張家界市某旅行社報名參加“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兩日游”,合同中“購物娛樂安排”標注:自由自愿,不強制消費,配合進店3家至4家。
結果,消費者遭遇借免費泡腳之機,利用氣功等手段推銷假藥欺詐行為。隨后,長沙又相繼發(fā)生多家旅行社低價招徠游客,以誘導、欺詐方式推銷各種名不副實的玉器等事件。
旅游者要警惕以“免費”“低價”為賣點的宣傳招徠行為,對旅游價格要有合理預估,切忌貪小便宜吃大虧。旅游者在購物時應要求商家開具發(fā)票并保存好購物小票,發(fā)票上要加蓋商家發(fā)票專用章或財務章,并標明購買商品名稱、數量、單價。如商家拒絕開具發(fā)票或拖延開具發(fā)票,旅游者須謹慎。
警惕黑旅行社
國家旅游局質量監(jiān)督管理警示案例:Y旅行社以商務考察為名招徠大陸居民赴臺旅游,陳先生報名參加,旅行社要求用護照辦理赴臺手續(xù),同時提供虛假偽造文書給臺灣相關部門。由于陳先生不是真正的商務考察,被臺灣入境管理部門拒簽《大陸居民入臺觀光證》。
更為嚴重的是,臺灣有關部門把陳先生列入黑名單,核定其3年內不得入臺。經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認定,Y旅行社無赴臺游經營資質。
國家旅游局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人士說,大陸居民在購買赴臺灣地區(qū)旅游產品時,要選擇有業(yè)務資格的旅行社。旅游者行前要登錄國家旅游局官方網站查詢,亦可咨詢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旅游要向戶籍所在地的赴臺游組團社申請報名,持赴臺游組團社開具發(fā)票原件去當地公安機關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和旅游簽注,參團旅游,整團往返。“絕不能使用護照辦理赴臺手續(xù)。如果旅游者被要求使用護照,應向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舉報。”
6月28日,赴臺旅游自由行試點將啟動,在試點階段,務必要注意有關嚴格限定,目前赴臺個人游首批僅限北京、上海、廈門3個城市的戶籍居民,自入境次日起在臺灣停留不超過15天。“在戶籍限定、時間限制之外,還要注意一系列規(guī)定,千萬不要想當然、一窩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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