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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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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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址: 鄭州政三街石化大廈 11 樓行業(yè)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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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李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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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方式: 0371- 65506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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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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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管理條例》(國務院第 205 號令)第二章 9 條規(guī)定: “ 申請設立國際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門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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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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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旅行社管理條例》。擬設旅行社將有關文件報所在市旅游局;
(二)、所在市旅游局初審后附申請報告報省旅游局;
(三)、上繳質(zhì)保金,頒發(fā)批文和《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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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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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所在市提出申請后 30 個工作日內(nèi)省旅游局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如批準則報國家旅游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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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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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固定和足夠面積的營業(yè)場所;
2 、有必要的營業(yè)辦公設施設備,包括直線電話、傳真機、電腦等;
3 、應當具有以下任職資格的經(jīng)營管理人員和業(yè)務人員:
( 1 )取得助理會計師以上職稱,持有財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會計資格證書》的專職財會人員;
( 2 )有適當數(shù)量經(jīng)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持有國家旅游局頒發(fā)的《導游人員資格證書》和《導游證》的導游人員;
4 、旅行社注冊資金不得少于 150 萬元人民幣;
5 、 國際旅行社經(jīng)營國內(nèi)、入境旅游業(yè)務的,交納 60 萬元人民幣;如再增加經(jīng)營出境旅游業(yè)務的,交納 160 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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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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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設立申請書;
2 、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
3 、旅行社章程;
4 、旅行社經(jīng)理、副經(jīng)理履歷表;
5 、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相關業(yè)務人員證件等資料
6 、經(jīng)營場所證明;
7 、經(jīng)營設備情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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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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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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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行政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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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