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旅游局(委):
按照《河南省“平安景區(qū)”創(chuàng)建工作實施辦法》(豫旅〔2014〕225號)要求,省旅游局將會同省綜治辦、省公安廳組成聯(lián)合考核組,對全省“平安景區(qū)”建設情況進行考核驗收。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時間及內容
(一)考核驗收時間為:2014年12月8日-15日。
(二)考核組聽取被考核單位2014年度“平安景區(qū)”建設情況匯報。
(三)依據(jù)《河南省“平安景區(qū)”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對創(chuàng)建“平安景區(qū)”的單位進行抽查復核,其中,5A級景區(qū)必查,4A級景區(qū)抽查率不少于35%。
(四)考核驗收后,考核組對創(chuàng)建情況形成考評報告報省旅游局黨組研究,并征求相關方面意見,對達標合格者授予“平安景區(qū)”牌匾。
二、組織領導
省旅游局牽頭組成5個考核組(見附件)分別對全省18個省轄市和擁有A級景區(qū)的直管縣(市)“平安景區(qū)”建設情況進行復查驗收。省轄市旅游局(委)負責對3A級及以下景區(qū)創(chuàng)建情況進行復查驗收,驗收率不低于35%。
三、相關要求
(一)各地旅游主管部門、各參評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準備,按照《河南省“平安景區(qū)”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的要求,做好考核驗收的準備工作。
(二)考核組及各地旅游主管部門在考核檢查過程中,要嚴格執(zhí)行黨風廉政建設的相關規(guī)定,對虛報、瞞報、弄虛作假的要依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聯(lián)系人:宋哲
電 話:0371-65906375 15981922271
附件:“平安景區(qū)”考核驗收分工表
2014年12月5日
河南省旅游局辦公室